本标准适用于2.2.101定义的磁共振设备。 本标准不包括用于医学研究的磁共振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磁共振设备的安全要求,旨在保护患者、操作者、与磁共振设备有联系的工作人员和公众。它同时提供了证明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
标准编号:YY 0319-2000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magnetic resonance equipment for medical diagnosis
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0-01-31
实施日期:2000-07-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53页
文件大小:4.5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