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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与采选过程中的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油气矿、煤层气、砂石矿等陆地矿产资源勘查、采选过程和闭矿后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铀、钍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可参照执行。
标准编号:HJ 651-2013
标准名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reclamation for mining(On trial)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07-23
实施日期:2013-07-23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文件大小:179.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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