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8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两轮及三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的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越野车和赛车的检验。
标准编号:SN/T 1688.5-2012
标准名称: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第5部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5: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moped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2-12-12
实施日期:2013-07-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员:陈斌、王曲波、卓建议、姜克、钱文辉、陈炳云、王水生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文件大小:247.3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