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轧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标准编号:GB 28665-2012
标准名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steel rolling industry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2-06-27
实施日期:2012-10-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文件大小:426.4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