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冶金钢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是冶金钢铁企业设计和建设安全防范工程/设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钢铁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安全防范工程/设施。其他冶金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安全防范工程/设施可参照执行。
标准编号:GA 873-2010
标准名称:冶金钢铁企业治安保卫重要部位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n level of risk and security protection for important parts of public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 metallurgy and steel enterpris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0-06-07
实施日期:2010-09-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首钢总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董训则、刘爱斌、孙帆、谭玮、彭喜东、马文斌、李勇、张勇、朱文可、郭书敏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6页
文件大小:551.0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