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肉鸡出口企业允许使用的兽药、禁止使用的兽药、兽药供应企业资质审核、兽药违禁药品检验、兽药的供应和使用、饲料的供应和使用、采样和鸡肉中违禁药物的检验等程序应遵守的准则。本标准适用于肉鸡出口企业对药物残留的控制。
标准编号:DB13/T 1100-2009
标准名称:出口肉鸡药物残留控制技术规程
发布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9-06-17
实施日期:2009-07-02
起草单位:秦皇岛市畜牧局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8页
文件大小:1.0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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