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兽医远程诊疗服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操作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法律责任与伦理准则、培训和教育、记录和文档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动物远程诊疗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兽医诊所、动物医院、兽药企业以及从事远程诊断、治疗建议、健康咨询、病例讨论和继续教育等活动。 注:本规范所称远程诊疗服务包括以下情形: (一)某动物诊疗机构(以下简称邀请方)直接向其他动物诊疗机构(以下简称受邀方)发出邀请,受邀方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技术,为邀请方就诊动物提供技术支持的诊疗活动,双方通过协议明确责权利。 (二)邀请方或第三方机构搭建远程诊疗服务平台,受邀方以机构身份在该平台注册,邀请方通过该平台发布需求,由平台匹配受邀方或其他诊疗机构主动对需求做出应答,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技术,为邀请方就诊动物提供技术支持的诊疗活动。邀请方、平台建设运营方、受邀方通过协议明确责权利。 邀请方通过信息平台直接邀请兽医人员提供在线诊疗服务的,必须具有互联网医院经营相关资质。
标准编号:T/CVMA 329-2025
标准名称:兽医远程诊疗服务操作规范
发布部门:中国兽医协会
发布日期:2025-12-08
实施日期:2025-12-08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文件大小:336.9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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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VMA 329-2025 兽医远程诊疗服务操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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