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从数字化设备发现提取固定证据数据,并保证证据数据原始性和证据数据完整性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中,从本地数字化设备或远程数字化设备发现提取固定证据数据。
标准编号:GA/T 756-2008
标准名称: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
英文名称:Discovering extraction and preservation method of evidence data on digital device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8-03-24
实施日期:2008-03-24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福建厦门美亚柏科公司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文件大小:431.1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