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检疫、结果判定和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海关商品编号为7404.0000.10的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的检验检疫,以回收其他金属材料为主的废电机亦可参照使用。
标准编号:SN/T 1791.8-2006
标准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8部分:废电机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waste imported as raw material—Part 8:Scrap motor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6-08-28
实施日期:2007-03-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SN 0577-1996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废旧物资再生资源检验检疫分会
起草人员:罗海滨、张洁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6页
文件大小:604.9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