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核能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能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标准编号:GA 1800.6-2021
标准名称: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terrorist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Part 6:Nuclear power compani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1-04-25
实施日期:2021-08-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系统工程二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应急安全司、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廖崎、吴祥星、杨玉波、李帆、朱峰、王进军、谢鹏、张家利、徐思钢、张宗远、张凡忠、王黎明、仇春华、李新邦、程有莹、邓安嫦、张敏、刘天舒、李春、沈哲、郭璇、韦红、王长征、姜凯、周慧敏、黄立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1页
文件大小:430.2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