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力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标准编号:GA 1800.3-2021
标准名称: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terrorist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Part 3:Hydro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1-04-25
实施日期:2021-08-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杨志刚、朱军、廖崎、吴祥星、杨玉波、张合、周群、徐思钢、张宗远、马楠、杜效鹄、万凤霞、贾超、张妍、王继琳、周兴波、张晓光、朱哲、黎静、冯真秋、李茂、潘建、后开祥、郑新刚、郝为华、吴斌、王翰龙、高庆丛、杨弘、王玉孝、曾再祥、段川、苗寿波、彭华、钟永强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9页
文件大小:381.4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