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的基本要求、筛查方法和转诊建议及筛查后转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医疗机构开展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的筛查。
注: 一年级至五年级为小学,六年级(预备班)至高中三年级为中学。
标准编号:DB31/T 1171-2019
标准名称: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英文名称:Rule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screening of refractive error for school aged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9-06-27
实施日期:2019-10-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起草人员:邹海东、何鲜桂、马莹琰、朱剑锋、张琳、瞿小妹、周晓东、罗春燕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文件大小:380.6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