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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本标准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最低检出量为 0.8 μg~1.9 μg。环境空气采样量为 144 m3(实际状态),提取液体积为 100 ml,进样体积为 200 μ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006 μg/m3~0.02 μg/m3,测定下限为0.024 μg/m3~0.08 μ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量为 6 m3(标准状态),提取液体积为 100 ml,进样体积为 200 μ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2 μg/m3~0.4 μg/m3,测定下限为 0.8 μg/m3~1.6 μg/m3。详见附录 A。
标准编号:HJ 1271-2022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formic acid, acetic acid and oxalic acid in particulate matter—Ion chromatography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2-12-12
实施日期:2023-06-15
标准状态:现行/即将实施
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文件大小:545.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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