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流域综合规划后评价报告的编制,明确编制工作内容和要求,保障编制工作成果质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部印发的《水 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其他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江河流域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后评价报告的编制也可参照执行。
标准编号:SL/Z 727-2015
标准名称:流域综合规划后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compilation of post evaluation on river basin master plan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日期:2015-11-18
实施日期:2016-02-18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48页
文件大小:7.20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