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03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液晶电视)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交流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具备广播电视接收功能的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机的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为工业目的专门设计的液晶电视机。
标准编号:SN/T 1603.5-2013
标准名称: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audio,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5:Liquid crystal TV broadcasting receiver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4-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SN/T 1603.5-2006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员:王长恺、沈庆辉、陈磊、陈志华、陈南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文件大小:284.5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