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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公共机构既有办公用房的节能改造建设项目,其他办公用房节能改造项目参照执行。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节能改造是指采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对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系统等进行改造、更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标准编号:建标 157-2011
标准名称: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1-11-30
实施日期:2012-03-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总装备部司令部921工程指挥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省省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42页
文件大小:6.0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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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157-2011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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