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 Hz(或60 Hz),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的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的检验:——采用电池的RCCB;——用于电动机保护的RCBO;——整定电流值可由用户在使用时自行调节的RCBO。
标准编号:SN/T 1431.3-2011
标准名称:进出口低压电器检验规程 第3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ow-voltage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3:Residual current co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1-09-09
实施日期:2012-04-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SN/T 0996-2001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员:余金钧、徐小品、陆洋、王建新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文件大小:275.0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