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标准编号:GB 16171.1-2024
标准名称: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4-12-31
实施日期:2025-04-01
标准状态:现行/即将实施
替代情况:替代部分代替:GB 16171-2012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起草人员:王宇航、张承舟、王宗爽、刘通浩、曹红彬、闫函、王珍、李中岳、董威、郭涛、郭敏、李宗超、王家强、赵国华、杨钦明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文件大小:412.0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