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的设备
替代: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在1.4的环境条件下,预期在医疗机构、兽医、制药和实验室等领域对医用材料进行灭菌、清洗、消毒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例如:
a) 使用蒸汽的灭菌器和消毒器;
b) 使用化学消毒(有毒气体、有毒气雾或有毒蒸汽)的灭菌器和消毒器;
c) 使用热空气或热惰性气体的灭菌器和消毒器;
d) 清洗消毒器。
标准编号:GB 4793.4-2019
标准名称: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4部分:用于处理医用材料的灭菌器和清洗消毒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Part 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terilizers and washer-disinfectors used to treat medical materials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17
实施日期:2021-01-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793.4-2001,GB 4793.8-2008
起草单位: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杭州优尼克消毒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冯丹茜、符吉林、胡昌明、刘晓林、许洪泉、周庆庆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8页
文件大小:556.3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