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551的本部分规定了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国内陆上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标准编号:GA 1551.4-2019
标准名称: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terrorist of petrochemical industry—Part 4: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service compani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9-03-28
实施日期:2019-07-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局、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HSE与产业管理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李若平、赵勇昌、施巨岭、李国华、廖崎、吴祥星、杨玉波、周群、赵小兵、张宗远、杨羽、杨东棹、郑宇、张建昌、郝晓平、乔旭烁、黄晓林、蒋世予、闫鸣宇、刘文龙、石惠军、张迪、张凡忠、王新、苗寿波、成云飞、周慧敏、聂蓉、季景林、钟永强、王雷、彭华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文件大小:261.68KB